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1-03-02浏览次数:12975

第一章   原则和宗旨

以倡导学生“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”为主要原则,代表全系学生的根本利益,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。坚持“德育为本,创新为魂,”的宗旨,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。

第二章    基本任务

(一)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及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,积极宣传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;

(二)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、学习活动、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在活动中展现电子系学子的风采,努力做到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”,促进同学全面发展;

(三)维护校规校纪,促进同学与同学,同学与教师之间的团结;

(四)做好学院系部和同学的桥梁和纽带,配合学院和电子系的各项工作,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合法利益;

(五)发展和加强与其它系部学生会组织,各学生社团的联系和交往,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。 

第三章   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系团总支学生会团学干部任职、离职管理条例

一、总则

高校团学干部是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,是高校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。为规范我系团学干部的选拔、任用和管理工作,充分调动团学干部的积极性和发挥团学干部的作用,特制定本条例。

第一条:团学干部应在我系党总支、团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,贯彻、落实、执行我系党总支、团总支的各项决定。

第二条:团学干部应积极配合学院、我系开展健康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。积极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、科技、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,促进同学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。

第三条:团学干部应积极协助我系加强校风校纪的建设。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建设良好的学习、生活环境。

第四条:团学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,是学生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的楷模。在日常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应主动关心同学、热心为同学服务,不允许有任何凌驾于学生之上的言行。

二、学生干部的任职

1、团学干部的选拔,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在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前提下,采取自荐或推荐的形式产生候选人,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,并报团总支审批、组织部备案后产生。

2、在特殊情况下,团学干部也可以由团总支指定、任命或招聘产生。

3、团学干部任职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①热爱祖国,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治水平。

②勤奋学习,有较强的进取精神,学习成绩优良。

③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能带领同学开展健康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。

④有较强的责任心,敢于纠正和批评不良行为。

⑤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,能以身作则,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

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,不计较个人得失,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。

⑦有团队精神,善于团结、组织、发动同学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⑧具有创新精神,能与时俱进,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。

⑨在校期间未因违纪受院(系)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者。

4、团学干部的配备以精干、高效为原则,按需配备。 

 三、学生干部的离职

1、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必须离职:

①综合素质测评未达班内前40%者;          

②任职期内,有三门(含三门)以上课程不及格者; 

③不能胜任所任职务,经调整后仍不胜任者。  

④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,受到系级以上通报者。

 2、学生干部辞职程序:

①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写出辞职信(必须写明辞职原因)。

②由本部部长做最后的思想工作,并经本部副部长以上的人员讨论后报组织部,对确定辞职的,填写辞职表。 

③经主席团讨论商议。

④经团总支签发文件确认后,报组织部备案。

  3、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予以免职。情况严重者将受到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: 

①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论,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。 

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校规校纪行为,受到系级以上纪律处分者。 

③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、营私舞弊者。 

④工作中相互拆台,搞小团体,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者。 

⑤个人素质及道德水准低下,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。 

⑥参与团学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,严重损害集体声誉及利益者。 

⑦一学期无故迟到、缺席工作会议四次者。 

⑧对工作敷衍了事,工作不到位、有问题不及时处理,造成严重后果者。 

⑨不按规定及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。 

⑩达到辞职条件而未主动辞职者。

4、团学干部免职程序:

①团学干部所在的部门就当事人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况,以书面形式报组织部。 

②经主席团调查、核实无误后,正式通知当事人,并在一周内接受当事人的申辩。 

③如无异议,则正式签发文件予以免职,并报组织部备案。

注: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电子系团总支。 

第四章   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系学生干部管理条例

为了保证电子系学生会能够正常、有序地完成各项工作,确保本系学生健康、愉快地学习、生活,结合我系学生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条例。

1、本管理条例的对象为学生会全体成员。

2、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要团结一致,工作上相互支持,相互帮助,相互监督,要注意自身修养和形象。

3、部门或干部在开展工作时,要坚持工作原则,从学校的大局出发,服从组织安排。

4、部门或干部之间若有建设性建议或不同意见,可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主席团反映,由主席团统筹协调解决。(在特定的情况下由主席团成员向团总支老师汇报征求其意见)。

5、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应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办事。若办事显失公平,出现严重失误,要做出书面检讨公开道歉,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,以维护学生会的声誉。

6、各部门每次开展活动前应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,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主席汇报,由主席向团总支老师申请,征得同意后,方可按计划实施;若未经同意,擅自开展活动,主席团不予以支持,并给予组织者相应处罚,出现问题由相应的组织者承担责任。每次活动结束后,要做好总结工作和收尾工作,并于活动结束一周内向办公室上交一份工作总结,以便存档。

7、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部都应按时参加每两周一次的例会(周一晚上19:00),部长级每周召开一次例会,由办公室负责例会考勤,任何人员不得缺席;如有特殊情况的事先应向主席请假并附上有关证明,若无故缺席者,组织部做好有关记录,作为年底评优的依据;若有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,由学生会主席团开会表决撤消其学生会的职务,上报系团总支,由系团总支批示。

8、各部门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,及时传达主席团形成的决议和有关文件,由于传达未到位而造成工作损失,由相应的部长负责。

9、各部门应加强与院学生会和其他系学生会相应部门的联系。

10、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应实事求是,忠于职守,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,其他少数同学或本班谋取利益,否则经调查核实,视情节严重,给予相应处理。

11、爱护学生会的财物。若有丢失或损坏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。若外借,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,并做好记录。

12、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应自觉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,若出现违纪行为,则视其情节严重做出相应处理。处罚分三种形式:

 ①口头警告;

 ②书面检讨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,取消其评优资格;

 ③全系通报批评,撤消其在学生会的一切职务。    ‘

13、严格遵守本条例,执行本条例决议,必须务时务效的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一切任务。

注:若有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违反本条例中的任何一条规定,不论情节轻重,都将直接记入个人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评优的依据和标准。

第五章   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证管理规定

 电子系团总支学生会为明确内部人员身份,方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提高工作效率,以及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管理,特制定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证管理规定。

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证(包括正式工作证和普通工作证),是团总支学生会各部成员进行各项工作的身份凭证。具体内容如下:

1、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在参加会议(包括全体例会、各部例会等)和日常活动(包括系团总支学生会组织和承办的各项活动及日常检查)时,必须把工作证统一佩戴在胸前,且正面朝上。

2、佩戴工作证要严格要求自己,注意自身形象。无工作需要情况下,不得将工作证作为进出校门或宿舍楼的凭证。

3、任何人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,一经发现,没收工作证,并取消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资格。若由此引发严重后果,要接受系团总支相关纪律处分。

4、所有工作证由团总支办公室统一制作、发放,并负责管理。

第六章   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系团总支学生会文件管理制度

为了保证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工作高效、顺利地进行,保证工作前后的连贯性,激励科学、合理的文件管理制度十分必要,以下是办公室文件规范管理的几点要求:

1、团总支、学生会文件由团总支办公室统一管理、统一保存。

2、团总支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初必须递交一份工作计划,学期末作一份工作总结报告;主席团在学期初应制定学生会本学期的工作方案,并在期末作工作总结报告。

3、团总支办公室设立各部文件夹,用于存放各部门临时资料,各部门应配合团总支办公室按时把各项文件及时上交团总支办公室,由团总支办公室负责对文件及时进行整理存档。

4、每年度,团总支办公室对各部门文件进行整理后并封存。

5、凡需要书面材料的项目和工作,负责人必须提交电子版,电子文件必须保存在办公室电脑相应的文件夹里。由办公室人员进行文件的存档。

6、特殊文件处理办法:

①、凡是有校团委、校学生会所下达的文件(包括各项制度、学习材料、活动方案以及工作总结等)必须第一时间交由办公室登记,然后向学生会、各班级传达,事后由办公室统一存档。

②、各部门举办或承办大型活动,须在团总支办公室领取《团总支学生会活动登记表 》,填写好相应内容,并及时交到团总支办公室。

③、《聘书》、《荣誉证书》、《请柬》等由团总支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统一购买制作。任何由集体获得的奖杯、奖状、锦旗由团总支办公室统一保存。

④、各部门举办或承办活动,都应上交本次活动的策划书、流程、总结及其它相应的活动文件,由团总支办公室存档保存。

⑤、由团总支、学生会下达的通知保留一份由团总支办公室统一整理归档。

7、团总支办公室文件均不可外借,任何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外借,需向办公室主任提交正式申请,并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。任何人遗失文件,都将追究其责任。

第七章   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系学生会内部考核标准

 为了加强电子系学生会的组织性纪律性,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,并逐步促进学生会工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,以便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服务,特拟订本草案。

一:总则

以系学生会为单位,基础分60分。具体进行量化考核,其量化结果将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。 

二:细则

(一) 对干部职位的考核

1、部长级每月加5分。  

2、副部长级每月加4分。    

3、干事每月加2分。

(二) 对系学生会主席及相关部门参加会议的考核 

1、出席会议迟到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1分。 

2、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参加会议者视为旷会,每次扣2分。 

3、无法出席会议应提前请假,事后请假视为旷会,每次扣2分。 

4、请假连续3次累计4次视为旷会一次,扣 4分。 

(三)工作开展情况 

1、能够按照系里规定及系学生会章程制定出合理的规章制度者,视情况加2-6分,不能建立完善的工作运行体制者扣2分。 

2、能够按时上交每学期工作计划者,视情况加2-4分,迟交者扣2分,逾期5天者按未交处理,扣4分。

3、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交各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及工作总结者加2分,迟交者扣2分,逾期3天者按未交处理,扣3分。

4、对筹备,组织活动经系团总支考核后,视其质量加2-4分,因人为因素而出现严重失误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酌情扣2-4分。 

5、例会中,认真做好有关会议工作记录。每月末,统一收齐工作记录本,视其记录总结情况,酌情加2-5分,未交者扣3分。

6、对于学生会安排的相关活动,认真配合完成者视情况加3-6分,不能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工作,甚至产生诸多不良影响者酌情扣3-8分。 

(四)学习情况

1、每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在90分(含90)分以上者,加10分。

2、每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0分(含80)—89分者,加8分。

3、每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在70分(含70)—79分者,加6分。

4、在任期内通过大学英语四级、A级和计算机二级者,加8分。

5、在任期内通过英语B级者,加5分。

6、在任期内获得技能鉴定高级者加8分,获得双证者另加5分。

7、在任期内获得各级表彰按以下等级加分:系级6分、院级8分、省级10分、国家级20分。

附: 1、 考核等次分为优秀,合格,不合格。以评分细则为准,总分数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,总分数在60分—90分者为合格,总分数在60分以下者不合格。

2、 以上细则由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,相关解释由组织部负责

第八章   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系学生会干部评优制度

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,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整体素质,充分发挥其在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、期内应有明确的工作目标,端正的工作态度。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在每学期初要求拟定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,学期末写一份工作总结,交由系办公室进行审核。

2、按要求定期把阶段性(每个月)的部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交到系办公室。各部门在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写好总结,并在指定时间内交到系办公室处。任期内未及时交的,取消个人评优资格。

3、要有组织性,纪律性,并依时参加院各种工作会议,无故缺席(迟到或早退两次记为一次缺席)两次者取消个人评优资格。

4、系里下达的任务应及时完成,逾期完成者将做失职处理。

5、学生干部应尽职尽责。如出现工作不负责到位、失职或因工作不公正引起学生群体情绪失控等不安定因素,或有损学院声誉,不能完成任期内的目标和各级领导下达的任务者取消个人评优资格,严重者辞退其任职。

6、学生干部应以身作则,模范带头,遵守校规、校纪,如受系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,取消个人评优资格,严重者辞退其任职。

7、对于一学期中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,则予以取消其评优资格。

8、评优制度参照内部考核标准结合实施,于学期末进行综合评定,综合评定中个人平时量化成绩占70%,内部民主测评占20%,系负责老师参考意见占10%。

9、依据个人综合评定分数排名进行评比

10、由主席团商议评选三个优秀部门。

本章程从二00八年一月起正式实施,在以后的实施中不断完善。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电子系团总支学生会。

 

电子工程系

团总支学生会

2008、1、1

版权所有 ©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化工程系 闽ICP备15009711号
Email:mzwzsb@163.com TEL:0594-76512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