湄 洲 湾 职 业 技 术学 院
实训周安排表
一、 实践项目:光电实训
二、 系 别:电子工程系 专业:应用电子技术 班级: 电子091(45人)
三、 课 程: 光电子技术
四、 实践时间:第 16周
五、 实践地点:28#201电子生产线
六、 项目负责人: 杨阿弟 指导教师:佘明辉、林寿光
七、场地负责人:陈葆青
八、 实践周要求:
1. 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科教学大纲制订详细的实践周计划,编写或制定实践指导书,布置实践周任务。
2. 实践期间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和认真指导,实践周结束后应进行单独成绩评定,分别送交系部和教务处。
3. 实践周期间的早操、早修、晚修正常进行。
4. 实训周期间要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。考勤情况一并作为实训周成绩的评定依据。
5. 实训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实训周总结及学生的实践报告,并把实训周计划、总结及成绩评分标准等相关资料分别于当月送交一份系部备案。未及时完成者月度考评降一级。
九、 实践周安排表:
时间 | 星期一 | 星期二 | 星期三 | 星期四 | 星期五 | ||||||||||
1 2 | 3 4 | 5 6 | 1 2 | 3 4 | 5 6 | 1 2 | 3 4 | 5 6 | 1 2 | 3 4 | 5 6 | 1 2 | 3 4 | 5 6 | |
教师 | 明辉 | 寿光 | 明辉 | 阿弟 | 阿弟 | 阿弟 | 阿弟 | 寿光 | 寿光 | 明辉 | 阿弟 | 明辉 | 阿弟 | 阿弟 |
电子工程系
电子实训中心
2010 - 12 -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