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7年高校教师、实验系列中
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单位教职员工:
根据闽教职改[1997]010号文件精神、闽教职改[2007]45号文件精神、莆田学院职改[2007]7号文件精神,现对在莆田学院托评的我院2007年高校教师、实验系列中级评聘工作安排如下,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,认真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做好申报与推荐工作。
一、具体各种注意事项及送审材料要求请认真阅读闽教职改[2007]45号文件及莆田学院职改[2007]7号文件。
二、所有完整的材料必须在2007年10月23日前上交人事处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
2007-10-10